天吉思《会员规约》
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册会员规约的内容(以下称"本规约")
第1条 本规约的适用范围
会员登录“天吉思咨询”(http://www.mmm99.com以下称「本网站」)接受天吉思咨询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称「本服务」),都适用于本规约。会员承诺遵守本规约的基础上方可进行申请并利用。
第2条 会员注册
注册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VIP会员,普通会员的注册是免费的。经申请可注册成为VIP会员,VIP会员享受更为周到的服务和拥有更大的存储空间。
在注册会员信息时,首先要承认本规约就本网站及本服务的利用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然后根据天吉思咨询规定的方法进行注册。会员注册信息可自行修改。如果判明注册申请的事项存在虚假现象以及天吉思咨询认为对方的行为不恰当的情况下,可拒绝其注册或取消注册。
第3条 会员的约束
只有依据相关法律成立的法人(个人会员的情况下就是其本人)才可利用本服务。如果会员代表公司或其他的法人团体注册在天吉思咨询,则该公司或法人团体受本规约约束。
第4条 服务内容
本服务为会员提供展示和交流平台,设置Blog功能。主要介绍日本企业、中国企业(含日资)发布的业务信息等,为在中国和日本投资的企业、个人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第5条 关于会员的责任
5-1.在天吉思咨询登录的会员ID、会员密码及其他利用本服务所必须的事项,仅限于本会员使用。会员自己妥善保管会员ID和密码,并勤更换密码。会员要对因该会员ID及密码所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注册者要同意以下的内容:如果发现他人不正当使用贵会员ID或密码,或者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情况,会员可立即通知天吉思咨询;每当连接到网络的时间段结束时,一定要注销会员登录离开站点。如果因为会员未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2.(1) 除会员注册的信息及提供的信息以外,本服务及本网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所有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使用新型权以及其他的权利全部归天吉思咨询所有。
(2) 关于本服务及构成本服务的本网站的内容,如果事先没有天吉思咨询的同意,会员都不可进行使用、再生、复制、销售等,而不管它是用于商业目的还是其他的目的。
5-3.会员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自己负有相关的责任。不允许发布违法、歪曲事实、隐瞒重大事实、目的不当或怀有恶意的信息。
5-4. 会员不可在本网站从事任何违法的活动、损害本网站利益的活动、损害第三者利益的活动。本网站不对注册者在本网站的活动担负任何责任,会员必须对自己在本网站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会员在与其他第三者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必须根据自己的责任并用自己的费用予以解决。
5-5.会员如果违反5- 1、2、3、4项的规定,给天吉思咨询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时,天吉思咨询可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6. 会员在希望退会的情况下,应按照天吉思咨询有关规定办理退会手续。
会员如果发生以下情况或已经发生该危险的情况下,本网站可不事先通知本人而直接停止对该会员的相关服务,并使其退会。
(1) 会员行为违反本规约或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
(2) 其提供的会员注册信息当中含有虚假或不准确的信息,或者由于情况发生变化而会员的注册信息需要更新但没有立即进行更新的情况下;
(3) 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
(4) 其他,根据天吉思咨询的裁决,认为其在本网站有不正当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第6条 关于天吉思咨询的服务和责任
6-1.天吉思咨询在网上依据既定的格式受理注册申请,并自动批准会员注册,会员申请者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有责任。
6-2.天吉思咨询在“会员BLOG”显示会员ID和会员名称,显示会员发表的内容。
6-3.天吉思咨询以本网站“会员BLOG”服务内容,向会员提供服务。会员在“会员BLOG”里可开设属于会员的专题网页,发布信息、展示产品、发表日志、征集意见。会员完全自行发表、自行传送、自行管理。
6-4. 天吉思咨询将采取必要的手段竭力保护会员注册信息的安全。
6-5.如果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事故,如本服务被停止、中断、废止等,对天吉思咨询所提供的服务带来影响的情况下,天吉思咨询将不承担责任,会员不可提出受害请求。天吉思咨询在重开本服务后,从前的注册继续有效。
第7条 通知方法
本网站联系会员的方法,原则上根据会员在会员注册信息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第8条 信息的利用
出于统计或市场的目的,本网站可不经个别会员的同意而将会员注册信息、提供的信息、会员对本网站的利用结果以及研讨统计的结果公之于众。但是,我们会充分注意不让各个会员能够直接识别。
第9条 本服务的变更、停止或废止
本网站可不经会员的应允,而根据自己的裁断随时将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予以废止或对其内容进行变更。另外,本网站对该规约拥有最终解释权,在提供服务上可随时全权对本规约进行变更或设立补加条款(如服务或规约发生变更时,要在本网站上公布其内容,即时自动生效)。会员如不同意变更事项,将被终止使用本服务。会员只有承认并接受已变更的服务及规约才可继续使用相关的服务。
第10条 本规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定。就本规约,天吉思咨询与会员之间产生纠纷时,由天吉思咨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规则作出裁决。
天吉思咨询2005年12月1日(修订)